一、借条只有签字没按手印怎么办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凭据上仅有借款人签字而未经其指纹认证,此种情况通常并不影响司法机关对其有效性进行认定。签字作为一种行为方式,无疑表明了借款人对于借条中包含的事项表示认可并确认,这就赋予了它相应的法律效力。在实践层面上,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当合同双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时,自所有当事人都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按下手指印之时,合同即告成立。在此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先行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予以接受,那么该合同同样成立。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亦规定或允许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若当事人未能遵守这一要求,但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予以接受,那么该合同仍然成立。因此,只要借款凭据是由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表达,内容合法,即便仅有签字而无指纹认证,也不会对借款凭据的法律效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然而,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我们仍建议在撰写借款凭据时尽可能做到规范、全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借条只有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
原则上讲,借款凭据仅有签署而无摁手印亦具备法律效力。签署即为当事人对于借款凭据的具体内容表示确认并予以认可,足以证明其的确切意志。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形式订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会规定某些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如果当事人未能遵守此项规定,然而在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对此予以接受的情况下,该合同仍然成立。因此,只要借款凭据所载内容确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便仅有签署,我们仍可认定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借款凭据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借条只有签名没有手印,有没有法律
仅凭签署姓名而缺失手印的借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签署姓名的行为乃为人确认内心真实意愿的主要途径之一,足以为借据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决心提供充足依据。在法律实践过程之中,若借据确系基于真实存在的借贷关系而产生,其内容涵盖了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表述清晰无误,且签署姓名之人确系借款人本人亲自为之,则此类借据往往会被视为有效的债权债务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凭据上借款人仅签字无指纹认证,通常不影响法律效力,因为签字已表明对借条内容的认可。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成立不以指纹为必要条件,而以当事人签署、履行义务为准。尽管如此,为避免纠纷,建议借款凭据应规范、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