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给人做担保有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在第三人为债之担保的情况下,若未取得其书面明确授权,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对全部或部分债务进行转移,则在此种情况下,担保人将无需再负担起相应的担保义务。这就表明,如若担保人并未以书面形式授予同意对债务进行转移,便有权撤销原先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举例来说,若有人向您借款并由他人作为担保人,但担保人并未以书面形式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移至他人名下,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担保人便可据此免除其应负的担保责任。
然而,若债务转移已获得担保人的书面许可,那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借钱给舍友不还的人怎么办
若您将借款交付给了室友但未收到偿还,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您有权对其发起民事诉讼程序,请求他(她)归还相应的债务额度。倘若在诉讼阶段对方仍然未能履行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那么您便可向该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确保对方能够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借钱给舍友不还怎么办
当您遇到向宿舍友人借款但遭遇不偿的情况时,务必尊崇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必须归还所欠债务。
然而,若被告方对法院出具的裁决表示异议或无视其法律效力,您可进一步申请法院来执行此次判决,强制被告严格遵守还款条款的义务。在正式启动司法程序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详实准确的起诉状以及与被告人数相符的副本。对于那些存在书写困难的人士,他们也可以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法院工作人员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向被告方传达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如债务转移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即,若担保人未书面授权债务转移,可撤销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