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担保分别怎么书写
连带保证的书面表达方式
在撰写连带责任担保书时,务必明确以下关键要素:债权人及担保人的全名或机构、其具体地址;主债权的类型与总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所需的时间框架;保证的实施形式、责任范围及有效期;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二、连带担保在不同场景下如何书写
连带担保书需明确担保人与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应详细写明担保的债务情况,如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担保方

三、连带担保的时效及责任如何规定
连带担保的时效一般为两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责任方面,连带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直接向其清偿全部债务。若债权人在时效期间内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则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免除。
需注意,若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时效及责任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总之,在涉及连带担保时,债权人应及时行使权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担保人也应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
撰写连带责任担保书时,务必明确以下关键要素:债权人及担保人的全名或机构、其具体地址;主债权的类型与总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所需的时间框架;保证的实施形式、责任范围及有效期;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等等。